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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400元一个月 房产经纪人证书变相租借隐患多

http://rent.soufun.com  搜房租房网  2007 年4 月16 日   每日经济新闻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从上海市工商局了解到,2006年上海共注销房地产经纪企业及其分支机构1000余户、吊销70余户,共注销房地产经纪执业证书21份。

尽管市工商局从房地产经纪企业的登记注册入手,不断加大对房地产经纪企业的监管力度,但《每日经济新闻》发现,仍有部分非法租借房产经纪人证书现象潜伏着,在房产之窗网上便有多条这样的房产经纪人证书租借信息,这部分房产经纪人证书出租是一种合法形式掩盖下的“变相”出租。

经纪人证书“变相”出租

据了解,目前存在着的这部分房产经纪人证书租借者,一种都是以签订兼职协议方式,将证书挂在对方公司。还有一种就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为其缴纳三金,以正式员工形式兼职。合同上面一般都写不固定上班时间和地点,这部分证书出租者也不去租证的店内工作,部分小的中介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也是证书出租者的。

近日,《每日经纪新闻》拨打4月2日在房产之窗网上登记的“本人有两张上海经纪人证书出租,不加金,一年一付”的张先生电话,张先生表示,目前两张证书都已经租给别人开中介店了,自己并不到该店内工作,证书的租金为4500元/年,不需加金,所谓加金就是让出租证书者在证书挂牌单位缴纳三金或者四金。经济适用房不再只卖拆迁户 购买资格需过“四级”

另一位朱先生的供给信息栏写道,“本人受多位朋友委托,出租经纪人证书,有可以加金的和不加金的,都可以注册使用,不加金的400元一个月。”

对此,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陈如波律师表示,目前房产经纪人的这种出租形式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签订劳动合同掩盖出租,是一种合法形式掩盖下的“变相”出租。

证书出租扰乱中介市场

中国易居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杨红旭表示,房产经纪人证书租借一定程度上扰乱中介市场,由于部分中介公司注册不规范,没有符合注册规定的员工,从业人员的专业度不够,使得房产交易行为受影响,违法违规现象多。相关部门应该加强这种证书考试的培训,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防止这种现象的产生。

一位证书出租者表示,也知道这种做法不合法,但是觉得证书出租不去工作就可以拿到钱,是很合算的。

据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胡先生介绍,这种出租证书的现象于情于理都是不合法的,虽有相关规定,但由于租借双方不同的需求,这种现象一直在房产中介圈内存在着。 奖金未到位 租房无人管 赛后格里菲斯炮筒轰辽足

证书出租人风险不小

业内人士朱先生表示,房产经纪人证书虽然被部分出租者看成“淘金”工具,但在出租过程中也会有一定的风险,如部分中介公司到了应归还的时间仍不归还等。

《每日经济新闻》在证书出租网上看到一个友情提醒,“有人高价(收)借证书,如每月xxx元,三个月一付,但他得手后却以三年一万元的价格再转借给他人,之后逃之夭夭。使持证人以后既收不到钱,又拿不回证书。”

陈如波律师表示,对于证书出租者来讲,一旦租证书的中介公司涉及虚假信息交易等违法操作,其要与中介公司一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证书出租过程中,双方如果在证书出租租金和期限上出现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法院是不会支持出租证书者所要求的各项赔偿的,违规出租证书者只能自食其果。

此外,《上海市经纪人条例》中规定,经纪执业证书不得涂改、出租、转借、转让。如果出现涂改、出租、转借、转让经纪执业证书或者超越注册的经纪业务范围开展经纪活动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经纪执业证书。

其中对未取得经纪执业证书,以执业经纪人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建委最新通知:严惩26种房产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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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j_zufang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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