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据本报今日报道:建设部提供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07年6月底,全国656个城市中已有586个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89.3%;2007年计划安排廉租住房资金达到79.4亿元,超过2006年之前廉租住房资金总额。
想想去年 “70个地级以上城市(370多个县级市未算入内)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消息,89.3%的廉租房制度覆盖率不管怎么说,的确算得上是好消息。
应该看到,近两年国家在廉租房上的工作步子是较大的,但基于覆盖率如此短时间内便得到了高速的增长,我们不得不心生忧虑:“已实施的地市不少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问题是否得以解决?每个人都不是生存于纸面数字之上,即便年终时,建设部宣布廉租房制度覆盖率已经达到100%,那又能说明什么?是否意味着需要廉租房的低收入者都能够实现“居者有其屋”呢?廉租房制度被架空近十年的教训提醒我们,对现实必须保持必要的警惕,绝对不能盲目乐观。
有廉租房制度和建了大批廉租房不是一回事儿,建了廉租房和能租到廉租房也不是一回事情。今年初,《经济参考报》对国内廉租房问题曾有过全方位的审视,记者在北京、湖南等地调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的重视力度不够使得廉租房建设“雪上加霜”,资金匮乏成了建设迟缓的托辞;一些地方已建成的廉租房甚至如同“花瓶”成了摆设;更有的地方,建了六幢264套廉租房,却有192套静静地空在那里——这些都是发生在已经建立了廉租房制度的城市,“看起来很美”的制度之花,并没能结出吃起来很甜的果实来!
建立制度当然很重要,但从制度建立之初,就需要提防制度沦为好看的“花瓶”,成为中看不中吃、糊弄人的“画饼”——对老百姓而言,实实在在增加的廉租房数量,远比数字覆盖的100%要来得实惠。当为了完成“2007年全面覆盖”的工作目标而努力的时候,万万不可忽视这个指标背后的民生质量。
发几个文件、搞几个“廉租房建设管理办法”并不难,让这些制度顺畅通往低收入者家门口却并不易——只要廉租房没能纳入官员考核机制当中,成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就必然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不制定透明的土地、资金供给措施,这个充满人文关怀的制度就很难落到实处;不形成公开的监督机制,大批的财政投入就会被截留转移。对于廉租房,老百姓需要看到的绝对不仅仅是一个 “覆盖率数据”,相比而言,问责、监督、程序才是让他们看到这个人性化制度 “现实覆盖”的希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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