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回应市民关注热点 新经济适用住房核定表已印制完———
经适房申请新政追踪
“新的经济适用住房核定表已经由市建委统一印制完,城八区居民最快下周起就可到街道凭身份证领取。而已通过原来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的家庭,等户口所在地街道开始受理保障住房申请后,可拿着‘老表’直接到街道按新标准和程序申请轮候。”昨天,针对本市各区县住房保障审核窗口开放首日居民关心的两个热点问题,有关部门做了回答。
按照市建委上周五的部署,北京保障住房审核已由过去全市一个窗口、一次审核、一次公示转变为三级政府负责,实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各区县住房保障审核窗口也拟从11月12日起正式受理市民申购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而11月12日当天,虽然各区县住房保障审核窗口如期开放,但只接受咨询,并没受理居民申请,各区县一早前去审核窗口的居民连新经济适用住房核定表也没有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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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昨天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新的经济适用住房核定表已经由市建委统一印制完毕,已下发到各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各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将在这周对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最快下周,城八区的居民就可凭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领取核定表,就近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手续。有关负责人还提醒广大居民:今后,符合条件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申请家庭,都将按规定进行轮候,并通过公开摇号获得房源,因此,申请家庭不必扎堆申请。
对住房保障审核窗口开放首日另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老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还能不能使用,昨天,有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已在东花市原经济适用住房审核窗口拿到审核表且还尚未买房的家庭,不必再去区县审核窗口咨询,等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始受理保障住房申请后,拿着“老表”直接到街道申请轮候,按新的标准与规定程序补充有关材料,符合条件的纳入轮候范围;不符合条件,等将来北京市保障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后再进入住房保障体系。
而对本市住房保障审核窗口开放首日,有的区县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因没有“吃透”政策、回答解释不一致,甚至造成部分老百姓对保障政策出现误解的现象,有关业内人士提出,保障住房事关民生,建议有关部门应对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建立考核、持证上岗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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