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土地出让净收益资金中将有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昨天,财政部正式公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这一旨在规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提高保障资金使用效益的“办法”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作为一名在城市辗转租房生活了好几年的打工族,很欣慰看到财政部出台此规定。但是,对这项政策,笔者觉得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其一,廉租房的保障对象是城镇低收入家庭,政府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可是,没有住房住的低收入者显然不局限于城市人口,在农村,还有着更多贫困人口,他们同样亟待解决住房问题。比如在笔者的老家,有人至今还住着岩洞,他们更需要政府予以补贴。遗憾的是,我们的许多住房政策制度,都没有覆盖到农村人口,这是值得引起关注的地方。
【推荐阅读】
其二,一项好的政策制度,不仅要有好的初衷,更重要的是要有能够落实政策的好制度。就土地出让净收益资金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这项规定,显然,落实它肯定比出台它要难得多。如何使10%的土地出让金真正落实到廉租房建设上,已经成为问题的关键。如今,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空账运行、扶贫款遭遇挪用的现象,像廉租房专用资金这样的款项,如何使它专款专用,免遭染指,一定要有非常有效的制度来保障。否则,资金流失,再好的政策也是花架子。都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因此,最好使这笔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直接受公众监督。
其三,针对一些廉租房建设程度较差的城市,国家应该在“不低于10%”的基础上再设置一道栅,比如,不低于15%乃至20%等。毕竟,有些省市太穷了,按照10%的比例很难保证廉租房资金。
其四,应拓宽廉租房资金来源。根据目前情况来看,许多地方尤其是较贫穷的市县,都主要靠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部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部分补足廉租房保障资金,渠道显得过于狭窄。因此,还应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只有这样才能落实廉租住房制度,从而更快地实现“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梦想。
|
|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良信息举报:010-59306511][给搜房提意见][网站地图]。 |
| 图片新闻 | >>更多 | |||
![]() 为姚明定做 的超长睡床 |
![]() 曝梁朝伟刘 嘉玲婚纱照 |
![]() 五万两白银 建成奢华楼 |
| 视频集锦 | 热点专题 |
| 二手房价格指数 | 租赁价格指数 |
|
07.21
06.10
05.19
04.15
03.19
|
|
07.16
06.10
06.04
06.04
06.04
|